预订与退款规则
以下规则依据短租公开报价合同(俄语)。如有争议,以报价文本为准。
付款
价格和预付款金额在预订时商定。余款在入住时支付,扣除已付预付款。
退款
如果书面申请在入住前 7(七)个日历日或更早送达代理人,并电话通知,客人有权要求全额或部分退款。在旺季日期(12 月 25 日至 1 月 14 日、节庆和体育赛事期间)可能适用特殊的预订和取消条件。如提前结束入住,未使用服务的费用不予退还。
押金
公寓在支付整个入住期押金后交付。租期结束且无损坏和罚款时退还押金。损坏物品的费用、罚款和未付服务费可从押金中扣除。
入住规则
吸烟、水烟、噪音以及约定形式之外的活动均受限制;违规罚款见公开报价合同第 7 条。完整清单见报价(俄语)。